
主要用于體育比賽項目的擴聲要求,文藝演出也可以適用。系統中揚聲器及其系統設備布置合理,不會影響體育場其他使用功能。在主席臺、比賽場地、檢錄處、各門入口等處設置傳聲器插接盒提供足夠的話筒點,以滿足各種比賽、集會的需要;為滿足電視臺、電臺的實況轉播需要,預留符合要求的音頻轉播接口;有擴聲機房向場內、觀眾走廊、場外發布通知。遇緊急情況,消防控制室在擴聲設備開機的情況下,可優先選擇所有區域發布緊急通知;檢錄處等多處設有獨立的擴聲系統。
主要擴聲系統的聲學特性指標滿足《體育館聲學設計及測量規程》一級標準及奧組委要求:
最大聲壓級:觀眾席最大聲壓級≥106dB(緊急狀態)
傳輸頻率特性:以100-5KHz的平均聲壓級為0dB,再次頻帶內允許小于或等于±5dB
傳聲增益:125-4KHz的平均值≥-10 dB
聲場不均勻度:1KHz&4KHz≤8 dB
主觀聽音:清晰、柔和、音質優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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